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陕南甘南自驾游经典路线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陕南甘南自驾游经典路线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开着房车去陕北,想想都是一个不错的旅行规划,而且,陕北现在比原来发达多了,路况也非常,还是值得一去的。
要提到陕北,就离不开黄河,所以,如果从西安出发,应该先到韩城,然后顺着沿黄公路,一路向北,这一路都在黄河边穿行,风景还是不错的,这条公路也是很多自驾游人群钟爱的线路。
第一天,西安到韩城,到韩城住宿一晚,逛一逛韩城古城、党家村和司马迁墓。
第三天,到延川县的乾坤湾,这里是黄河古道秦晋峡谷上一大天然景观,非常壮观,值得一去。
很高兴交流这个旅行话题。根据题主的需求,结合出行人员结构、房车驻车等情况,规划了一个西安西北方向的7日小环线行程,供参考:
行程由西安出发,一路北上,游览惊艳神奇的靖边波浪谷火焰丹霞景区,转道向西至中中卫,体验沙坡头风光,然后向南,经兰州游览刘家峡水库、石佛沟森林公园,返程途中游览麦积山、金丝猴自然保护区后,返回西安。行程约2100公里。
丹霞地貌、高原湖泊、沙漠风光、黄河景观、水库大坝、森林绿地、石窟人文、野生动物。
第1天:西安~靖边龙洲波浪谷景区,约440公里,建议直接到波浪谷景区附近驻车。
下午游览完波浪谷后,一定记得到景区对面的水库附近转转,那里的景色一点都不比波浪谷差。
快来这里旅游,青木川,国家4A级旅游景区。因一个川道内有一棵青木树而得名,因人物魏辅唐和古建筑而名声大振。过去,魏辅唐的商号匾牌里就隐含了“辅唐盛世”,体现出他的理想;因与众不同的土政策和宽松的环境,形成一个“世外桃源”,外地各行各业人士纷至沓来,被称为“青木城”。
随着电视剧《一代枭雄》的热播,许多人在寻找陕西省的“风雷镇”,其实就是青木川古镇
青木川位于陕南汉中宁强县西北角,地处陕、甘、川三省交界处,西连四川省青川县,北邻甘肃省武都县、康县,素有“一脚踏三省”之誉。
青木川地名和民众聚集的形成历史悠久,据考史:青木川原属川地羌汉杂居区,明成化年间,朝廷统一地名,命名为永宁里;清光绪年间为宁羌州西路18牌;新中国成立后,乡民以当地一颗大青木树为象征,更名为青木川。
七月底陕西西安的天气已经很热了,从西安向北走G65包茂高速路很好走,途经三原、铜川、黄陵北、玉华宫,延安、榆林等地。一直向北可以到内蒙古卾尔多斯的成陵、康巴什新区、东胜区、响沙湾风景区。向北过黄河就到了G65包茂高速的终点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的内蒙古包头市。包头有全国最大的城中草原赛汗塔拉公园,有北方兵器城,全国第三大藏传佛教寺庙五当召,还有美岱召等旅游景区。有地方美食烧麦,莜面,涮羊肉和蒙餐手把肉、血肠、肉肠、铜锅奶茶等地方特色美食。
80年代我还在乡村时,见过邻村一人,是大队的货车司机,普普通通的,也没听人说他练过武,但却能用两个指头将碗豆(当时主要是喂牲囗的)用力一捏,就变成粉磨状的,从他指间落下。当时也没见他怎么做势运气啥的。那时农村人力气大的多了去啦,但唯独这手***表示叹服。那哂干的碗豆相当坚硬,放嘴里用牙咬都费劲。因为我跟村上老人学了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,所以我推测他一定是偷偷练习了金刚指之类的功夫,但因为年龄相差大多,而且还不大熟,就沒好意思张口问。
80年代初,受少林寺热播影响,学武成风,有德行不怎么样又精力过盛的小年青,和邻村打个架啥的多了去,谁见谁都不服气,唯独见了捏碗豆这位叔叔(三十四五的样子),都很尊敬,客客气气的。
来郑州十来年后又回老家,听家乡人说他不在了,说他当时心口疼突然就不行了。按现在推测,应该急性心肌梗塞之类的病。甚是可惜!
有哪位懂行的分析分析他练的是什么功夫?
真实的功夫,也干不过现代搏击,综合格斗,所谓的功夫,那只是个传说,在武侠***,在电影,在传说,在故事中,真实的大侠霍元甲从来没有和外国大力士比过武,陈真也是虚构出来的,太极杨露禅,只是和别人推了一下手,类似于现在的雷雷,颜若芳,支流,那是个传说,是个故事,越传越玄乎的传说故事,不能真正认识功夫的人,是心智智力思维,发育不成熟的人,如果有所谓的绝世武功,那我真的不会读书,读书对我还有意义吗?我早都去学,绝世武功,任何功夫都要遵循物理科学定律,所以没有什么轻功,内加工,这些所谓的高手在还没有人过招之前,神秘莫测,一旦过招,马上露出现实,功夫这么厉害,当初原蒙古人满族人几万,十几万人就把***打的落花流水,没见过什么功夫高手,那是骗人的,小孩子没长大的,相信你,我觉得从评论中我看到很多人没有独立思考能力,心智幼稚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陕南甘南自驾游经典路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陕南甘南自驾游经典路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ggmgns.com/post/49006.html